2022-01-04 21:46:19
每經訊,據啟信寶,新三板創(chuàng)新層公司帕特爾(830776)新增一則裁判文書--帕特爾、寧波巨神制泵實業(y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案號是(2021)浙0212民初14364號。文書落款日期為2021年10月29日,公布日為2021年12月27日。
據裁判文書,原告帕特爾與被告寧波巨神制泵實業(yè)有限公司,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由寧波市鄞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完畢,審理結果為:被告寧波巨神制泵實業(y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帕特爾價款43000元,并以43000元為基數支付自2021年8月31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發(fā)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1.5倍計算其實際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損失,在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履行完畢。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加倍部分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案件受理費875元,減半收取437.50元,由被告寧波巨神制泵實業(yè)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記者 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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