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28 23:51:06
每經記者 邱德坤 每經編輯 文多
擬收購標的部分股權被質押,佛燃股份(002911,SZ)之前說不用披露,現(xiàn)在又公告了。1月25日晚間,佛燃股份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佛山市華兆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兆能公司),擬收購武強縣中順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強中順公司)80%股權。
1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fā)的《收購標的大股東質押股權給佛燃股份子公司 上市公司公告卻未提及》的報道中提及,武強中順公司實控人馬海軍,已將其所持武強中順公司的部分股份,質押給了佛燃股份的另一家子公司,但是佛燃股份卻未公告。佛燃股份董秘盧志剛于當日(26日)稱:“這一塊不需要披露?!?/p>
不過,1月27日晚間,佛燃股份又發(fā)布補充更正公告,披露了上述質押信息。佛燃股份介紹,2018年12月20日,公司子公司佛山市華燃能燃氣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燃能工程)就管道工程,與武強中順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額2580萬元。
馬海軍為武強中順公司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提供擔保,于2018年12月20日,與華燃能工程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按照約定,馬海軍將其所持武強中順公司200萬元的股權,以及其派生的權益(即馬海軍對武強中順公司享受的40%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質押給華燃能工程,并于2018年12月20日辦理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手續(xù)。
1月26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董秘分析稱,首先是賣方質押的股權,如果是其要出售的股權,這涉及到股權先解押再交易的流程,上市公司需要公告;其次是賣方質押的股權,與此次股權交易無關,但是作為上市公司的一項投資行為,標的其他股東的情況也對標的產生影響,進而會影響到上市公司的利益。
1月28日,佛燃股份董秘盧志剛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收購武強中順公司80%股權事項,佛燃股份已在2019年1月27日進行了補充更正公告,請參看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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